2009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五十一)
1.劳务分包合同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获得保险的是(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
2.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中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
3.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4.有关分包人的工作,正确的说法有(分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有关分包合同价款,正确的是(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6.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以下关于分包合同中再分包问题的表述,(分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是错误的。
8.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承包人)负责编制。
9.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属于劳务分包人义务的是(完成水、电、热、电信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10.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所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