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资料: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
(一)联合投标的涵义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
(2)中标后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
(二)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
1.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共同投标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没有附有该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
(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
1.履行%建设工程教育网%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2.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不得重复投标
4.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
5.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