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精华复习资料(93)
命题点38 水泥稳定土基层的质量控制要求
1.材料
用作城市一般道路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用作主干路、快速路时,D≤31.5mm.集料中不宜含有塑性指数高的土。如水泥稳定的是碎(砾)石,则它们要先筛分成3-4个不同粒级,然后配合成规范要求的级配范围。应选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的42.5级或32.5级水泥。
2.配合比
通过配合比试验确定必须的水泥剂量和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使其7d浸水抗压强度达到3~5 MPa(城市主干路、快速路基层)或2.5~3 MPa(城市一般道路基层)水泥稳定中粒土、粗粒土做基层时,水泥剂量不宜超过6%。
3.施工
宜在春末和气温较高季节施工,施工最低气温为5℃。雨期施工应防止水泥和混合料淋雨。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已摊铺的应尽快碾压密实。水泥稳定土应洒水拌和均匀。应严格控制基层厚度和高程,使其路拱横坡与面层一致。混合料应在等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1%~2%)时碾压,以满足按重型击实标准确定的压实度要求。应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先轻型后重型。压实厚度随碾压增加而增加,最多达200mm。严禁用薄层贴补法找平。基层保湿养护不宜少于7d。养护期应封闭交通,施工车辆可慢速(30km)通行。
命题点39 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的质量控制要求
材料:石灰质量应符合Ⅲ级消石灰或Ⅲ级生石灰的技术指标。粉煤灰中SiO2、Al2O3和F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应超过20%。粉煤灰细度要求:通过0.3 mm筛孔达90%,通过0.075mm达70%;砂砾(或碎石)应具有良好的级配,粒状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 mm;粒状材料质量宜占80%;石料的压碎值:城市主干路、快速路应不大于30%,城市其他道路应不大于35%。
配合比应准确,通过配合比试验确定必须的石灰、粉煤灰含量及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二灰砂砾(或碎石)基层中石灰与粉煤灰的比例可用1:2~1:4,二灰与集料的比例应是20:80~15:85.用作基层的二灰混合料的7d浸水强度应达到:城市主干路、快速路0.8~1.1 MPa,城市其他道路0.6,0.8MPa.
城市道路中应采用专用稳定料集中厂拌机械拌制二灰混合料。为保证质量,不同粒级的石料、细集料应分开堆放,石灰、粉煤灰、细集料均应有覆盖,防止雨淋过湿。严格按设计配合比配料,拌和应均匀,混合料的含水量应略大于最佳含水量,使运到工地的料适宜碾压成型。拌成的混合料堆放时间不宜超过24h.材料的松铺厚度与达到规定压实度的压实厚度的比值称为松铺系数。二灰集料的松铺系数约为1.3~1.5(人工)和1.2~1.3(机械)碾压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1%~±2%)压路机先轻型(12t)后重型(>12t),注意匀速,碾轮重叠。碾压过程中,及时对二灰砂砾(碎石)层补洒少量水,严禁洒大水碾压。基层横坡路拱应与面层要求一致。二灰砂砾(碎石)基层宜采用洒水养护,养护期一般为7d。严禁养护期通行重型施工车辆。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砂砾(碎石)基层质量控制项日主要有:配合比、级配、含水量、拌和均匀性、压实度、抗压强度等。
各种基层材料的施工质量控制过程工,对各个工序检验和试验均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处置、纠正,应保留质量控制过程的全部检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