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人职[2009]12号
市建委、各县(区)人事局、市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我市建筑行业发展需要,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将芜湖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调整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
200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