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0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总结:房地产的特性三

2010-09-14 09:55  来源: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4年新课已开通 开启备考之旅吧

  三、寿命长久

  寿命长久特性也称为耐久性,对于土地而言,也称为不可毁灭性、永续性。尽管土地可能塌陷、被洪水淹没或者发生荒漠化、盐渍化等,但它在地球表面所标明的场所、作为空间是永存的。实际上,人们对土地只要给予适当保护,土地的生产力或利用价值一般不会丧失,能够一次又一次地被反复利用。而其他物品,都会在使用中磨损,经过一定期限或者较长久的使用之后,最终会报废,丧失使用价值。建筑物虽然不像土地那样具有不可毁灭性,但其寿命通常可达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在正常情况下,建筑物很少发生自然倒塌,通常是为了土地的更好利用或更高价值才会被拆除。

  由于寿命长久,房地产可以给其所有者带来持续不断的利益。但需要指出的是,从具体使用者的角度看,土地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寿命的,例如在中国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使用期限的。目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除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之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法未获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对此点的认识在房地产估价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坐落位置很好、建筑物状况也很好的房地产,可能由于土地使用期限较短而价值较低。另外,对于耕地来说,如果采用一种会破坏土壤肥力的方式耕作,或不注意环境保护,土地也有“毁灭”的可能。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阅读排行

更多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