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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总结: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

2010-09-14 10:25  来源: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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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

  对建筑物权益状况的描述,主要说明下列方面:

  (1)房屋所有权:

  ①说明房屋所有权人。

  ②说明房屋所有权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完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对于共有的,说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及共有人。对于按份共有的,说明每个共有人享有的份额。

  (2)出租或占用情况:说明有无出租、占用情形。对于已出租的,说明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水平等。

  (3)其他权利设立情况:说明是否设立了抵押权、地役权等。

  (4)其他特殊情况:说明①是否达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②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或者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③是否有拖欠建设工程价款。④是否已依法公告列入征收、征用范围。⑤是否被依法查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⑥是否房屋建设等手续不齐全。⑦是否房屋所有权不明确或者归属有争议。⑧是否为临时建筑。为临时建筑的,批准期限是多长,是否已超过了批准期限。⑨是否为违法、违章建筑。

  (5)其他。例如物业管理情况,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费标准、管理规约等。因为完善的物业管理是保持及提高房地产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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