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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7月27日-8月10日

2010-07-27 10:49  来源:聊城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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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摘要 
报名时间:7月27日-8月10日交费时间:8月5日-8月1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准 考 证:10月11日至17日
确认时间:8月5日-8月11日考试时间:10月16日至17日

  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1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组织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评估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2010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于7月27日-8月10日登陆聊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lcks.com.cn)根据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事局窗口(昌润南路)办理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审核缴费时间:8月5日-8月11日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生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163号)和《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70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六、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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