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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考点:报告构成要素

2010-07-13 09:43  来源: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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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报告构成要素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本书若无特别说明,简称“《规范》”)要求,一份规范完整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应由八部分构成:一是封面,二是目录,三是致委托人函,四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五是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六是估价结果报告,七是估价技术报告,八是附件。在案例指错题考试中,若以上部分有缺项而没有明确说明,可作为一处错误指出(如写出上述项目并注明“略”字,可视为不缺项)

  (1)“封面”一般由七项内容构成:一是标题,二是估价项目名称,三是委托人,四是房地产估价机构,五是参与此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六是估价作业日期,七是估价报告编号。

  (2)“目录”正文一般由六项内容构成:一是致委托人函,二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三是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四是估价结果报告,五是估价技术报告,六是附件。

  (3)“致委托人函”正文一般由四项内容构成:一是致函对象,二是致函正文,三是致函落款,四是致函日期。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正文一般由七项内容构成:即《规范》中“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所述七条。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要求在声明最后要有“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

  (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内容没有一定之规,一是要说明本次估价的假设前提,二是要说明对估价结果或估价报告使用的限制因素和条件。

  (6)“估价结果报告”正文一般由十三项内容构成:一是委托方,二是估价方,三是估价对象,四是估价目的,五是估价时点,六是价值定义,七是估价依据,八是估价原则,九是估价方法,十是估价结果,十一是估价人员,十二是估价作业日期,十三是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要注意在正文前还有“标题”,一般表述为“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7)“估价技术报告”正文一般由五项内容构成:一是估价对象分析,二是房地产市场分析,三是估价方法选用分析,四是估价测算过程,五是估价结果确定。

  (8)“附件”正文一般应包含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和估价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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