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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写字楼租约

2009-09-30 08:27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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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写字楼租约与租约谈判

  (1)租赁合约中的标准条款

  1)在租约中一般都要包括规定租金定期增加方式的租金调整条款。

  2)要规定代收代缴费用所包括的费用项目名称,以及每项费用在租户间按比例分摊计算的方法。

  (2)折让优惠和租户权利的授予折让优惠是业主给租户提供的一种优惠,用以吸引潜在的租户。折让优惠虽然能使租户节省写字楼的租金开支,但租约中规定的租金水平不会变化。

  租户权利的授予包括:①如果租户想扩大其所承租的写字楼面积,而其原租用的写字楼单元之相邻单元又处于空置状态的话,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②“提前终止租约权”规定租户只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业主并按规定缴纳罚金,就可以提前终止租约。

  7.建筑面积、可出租面积和出租单元内建筑面积辨析

  建筑面积是按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

  可出租面积是指建筑物内可用于出租使用的建筑面积。可出租面积是出租单元内建筑面积加上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出租单元内建筑面积包括单元内使用面积和外墙、单元间分隔墙及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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