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09年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写字楼租约与谈判

2009-09-28 08:3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4年新课已开通 开启备考之旅吧

  6.写字楼租约与租约谈判

  (1)租赁合约中的标准条款

  1)在租约中一般都要包括规定租金定期增加方式的租金调整条款。

  2)要规定代收代缴费用所包括的费用项目名称,以及每项费用在租户间按比例分摊计算的方法。

  (2)折让优惠和租户权利的授予折让优惠是业主给租户提供的一种优惠,用以吸引潜在的租户。折让优惠虽然能使租户节省写字楼的租金开支,但租约中规定的租金水平不会变化。

  租户权利的授予包括:①如果租户想扩大其所承租的写字楼面积,而其原租用的写字楼单元之相邻单元又处于空置状态的话,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②“提前终止租约权”规定租户只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业主并按规定缴纳罚金,就可以提前终止租约。

阅读排行

更多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