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经典例题解析(五十六)
1.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总体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建设工程教育网 ( )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 )
3.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然后将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 )
4.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教育网 ( )
5.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一切建设项目都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
7.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
8.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 )
9.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 )
10.城市蓝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 )
答案: 1.× 2. √ 3.× 4. √ 5. √ 6.× 7. √ 8.×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