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0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为7月8日-22日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rsks.zbrs.gov.cn.网上报名从2009年7月8日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2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24日。
二、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部门中的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到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电话:2288542)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附件:
1、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号)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九年七月四日
附件2: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附件3: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规定执行。
免试条件
按照《实施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