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3 18:3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行政监督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通过九种方式对招标投标行为进行监督。
1.核准招标方案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在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方案报审批部门核准。考生要记住核准的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
此外要注意国家发改委审批权限内的应当进行招标方案核准的三大类项目。
2.自行招标备案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2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现场监督
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5.受理投诉举报
6.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7.监督检查
8.项目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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