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1 18:3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
一、委托招标
二、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靠自身能力,依法自行办理和完成招标项目的招标任务。
1.自行招标的能力
招标人只有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才能够自行办理相应的招标事宜。《招标投标法》第12条第2款对招标人的自行招标能力进行了明确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办理自行招标,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3.自行招标的核准与管理
《招标投标法》第12条第3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在进行监督的时候,主要采用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这两种监管方式对自行招标进行监管。
(1)事前监督
(2)事后监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