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4 10:59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2]100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漠河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西林吉镇;
项目总投资:4175万元;
工程规模:详见图纸;
计划工期: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本工程取消书面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方可参与现场竞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8日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6.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27030120540000009,开户行:龙江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交纳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2013年1月7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9日下午14时3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及大兴安岭建设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漠河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边女士;
电话:0457-288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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