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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总结:公司制房地产经纪机构

2012-11-09 17:33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公司制房地产经纪机构

  1.房地产经纪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有关房地产经纪管理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机构法人。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出资设立公司的出资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出资可以是国内资产也可以是国外投资,出资形式可以是货币资本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6.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7.资金来源于国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其资金组成形式不同,还可把房地产经纪公司分为中外合资房地产经纪公司、中外合作房地产经纪公司和外商独资房地产经纪公司。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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