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总结:中介部收款制度
中介部收款制度
中介部秘书、分店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掌管中原收据,此收据用来收取意向金、代办手续费、佣金。收取佣金时,在收据上加盖“请凭此收据换取发票”章。
1.所有款项必须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得存放分店或存入其他账户。
2.所有款项必须开具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正式收据,不得填开任何其他形式的收据。各分行必须在显要处悬挂告示,告知顾客只有公司规定形式并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收据才是唯一有效的收据。
3.收款地点如在地铺,由中介部秘书开出收据并收妥款项,当天17:00
前存入公司账户。
4.收款地点如在地铺以外,由秘书按照收款金额开好收据,由员工在
收据薄上签字领用,并由分行经理签字确认。地铺以外的收款必须在8个工作日
内交到公司账户,如未能收到款项,则必须将收据在8个工作时内交还给秘书。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全新课程套餐!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