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总结:租赁关系中应注意的问题
租赁关系中应注意的问题:
(1) 不得出租的几种情况:
①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②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
③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由此会引起原出租方起诉原承租人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④违章建筑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罚款,强令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进行处罚;
⑤产权共有,未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房屋;
⑥已经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已经抵押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在法律上已经受到限制,将其房屋出租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2) 租赁期限:《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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