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7 10:5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黑龙滩南总干渠36+484-49+500段整治工程施工已由川发改农经〔2011〕17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25,招标人为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1〕17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11230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滩南总干渠36+484-49+500段明渠及建筑物。
2.2工程概况:设计渠道整治13.016公里。
2.3招标范围: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黑龙滩南总干渠36+484-49+500段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设计工期要求:初步设计报告提交成果时间50个日历天;招标设计报告提交成果时间满足工程招标需要;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时间满足施工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河道整治、引调水)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具有入川备案证,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量、勘察、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262号锦隆时代3层持满足3.1要求及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西街59号
邮编:620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8)36202209
传真:(028)3622916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262号锦隆时代3层
邮编:610072
联系人:陆工
电话:(028)65560612
传真:(028)65560616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