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3 09:5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安县徐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安发改投资【201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安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安发改投资【2012】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613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蓬安县徐家镇;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甲级资质(不含临时。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至少应包含废水、废气、环境生态保护工程、环境在线监控与预警系统工程类别)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仅限两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8月31日09点30分,地点为南充市涪江路19号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蓬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蓬安县抚琴大道
邮编:6378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17-8631949
传真:0817-863194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5136215
传真:028-8513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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