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2 10:5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洪雅县野鸡坪(三号营地)至槽渔滩乡镇联网改建工程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眉市发改工[201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工[2012]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暂行办法》(眉府发[2008]20号)和《眉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意见》(眉府发[2008]21号)文件精神,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业主招标职责。
2.2建设地点:洪雅县柳江镇、槽渔滩镇。
2.3建设规模:建设工程全长15.5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改建,路基宽度4.5米,设计时速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2.4总投资:约1100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独立标段;监理:为一个独立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为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为施工全过程监理。
2.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32个月(施工阶段服务期8个月加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9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2.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一楼
邮编:620020
联系人:余先生毛先生
电话:028-38169117028-38165269
传真:028-3818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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