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3 10:58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编号:ZXDZB-20120718
一、招标条件
察隅县新华书店发行网点建设项目已由林地发改基建[2012]5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隅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建。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建筑面积601.80平方米及室外给排水、化粪池(Z2-4F),电气等配套设施
3、建设地点:察隅县县城;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在藏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以及五大员资质证书原件;
5、《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表原件;
7、投入本项目建造师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原件为准。
以上资料1原件及2、3、4、5、6、7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存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上午10:00分前递交至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地区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隅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招标代理: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4号2楼
联系人:许小碎
电话:15289100125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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