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造价工程师《法规》教材考点:合同法
288、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289、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其他合同形式;
290、要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时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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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289、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其他合同形式;
290、要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时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