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2年案例与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2012-08-01 17:5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4年新课已开通 开启备考之旅吧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的特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与其他目的的估价相比,有以下特点: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应采用市场价值标准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参与的一种市场行为。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就是属于自主性拍卖,拍卖的时机、底价都由土地出让方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如果未达到拍卖底价,出让方可以收回拍卖标的,另行拍卖。强制拍卖则不同,拍卖的时机是由强制执行者(例如法院)规定的,拍卖底价也是由强制执行者委托估价机构确定的,拍卖标的的原业主对此完全没有发言权,即使拍卖不成功,强制执行者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执行,例如将标的作价转让。

  因此,强制拍卖底价评估时要考虑其短期内强制处分标的物时造成的价格折减,而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底价评估则可以完全采用市场价值标准。

责任编辑:跳跳豆

阅读排行

更多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