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5 11:14 山东人事考试中心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2〕38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客观题)、《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2年10月20、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详见附件)。
四、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不得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要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5日至21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要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上报报名数据库的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9〕12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每人每科7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0元。请各市于10月17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与当地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1: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职业培训教育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