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㈠ 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附表)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㈡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㈢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㈠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㈡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㈢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㈣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㈤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㈥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 月31日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㈠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㈡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㈢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㈣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㈤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㈥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㈦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㈧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 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