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17:00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余招字[2012]第11号
1、大余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余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工程已由余发改字【2012】31号核准立项、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招标人:大余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招标项目:大余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
3、工程地址: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塘窝里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
5、本项目投资:约33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省及财政配套资金
6、监理服务时间:监理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期间、竣工结算审计期间以及质量保修期间所包括的时间范围
7、招标范围:大余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工程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9、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对投标申请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
(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②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③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④拟派监理员职称证书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或岗位证书);⑤;拟派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⑥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⑦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⑧外埠来赣监理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5月28日-6月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到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3)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07973g.com网上发布;
招标人:大余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定代表人:陈光
办公地址:大余县城解放路
联系人:黎滨联系电话:138707060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绍新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
联系人: 林竹萍 联系电话:13970766326 0797-8400905
招投标监督单位: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97-87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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