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0 14:36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项目名称:霞山区大生路11号、11号之一回迁安置房项目
招标单位:湛江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840.41㎡;结构类型:框架;层数 6层;工程预算总造价:2609397.78元。
工程地点:湛江市霞山区大生路11号、11号之一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投标报名人交纳报名费100元及招标文件费200元(含工程量清单、密封袋),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9:30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1号开标室。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开始日之前(不含开始日)已取得《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外市企业相应的叁级资质必须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6)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按照《关于协助执行行贿档案查询的函》湛检预字2010〔11〕号文的要求,凡属于湛江地区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其他地区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由相应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出具,该证明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该证明材料中没有注明有效期的,在开标时提交原件。注: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联系部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人:孙丹东,联系电话:0759-3582311)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联系人:卢兆明 联系电话:13553559999
招标代理联系人:余 菲 联系电话:0759-2292113
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投诉电话:0759—3588103
招标单位:湛江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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