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8 14:48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龙市防洪工程监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项目编号: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2]73号
开标日期:开标时间:
工程所在地:吉安市开标地点:
项目业主:井冈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水利工程发布日期:2012-05-0800:00:00.0
发布人: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井冈山市龙市防洪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井冈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井冈山市龙市防洪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参加投标的人员不足3家,现将本项目重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申请。
一、工程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井冈山市龙市防洪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井冈山市龙市镇。
3、招标单位:井冈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4、监理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6、工期控制目标:360(日历天)。
7、工程招标金额:约2000万元,监理费:约4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要求:必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其证书上载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合格制。
2、请申请人自2012年5月8日起,自行在本公告第五条载明的网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本项目取消资格预审报名,申请人按要求编制好资格审查文件后,于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参加资格审查。
未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其资格审查文件将会被拒绝。
4、申请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需交纳资格审查费300元/家(不退),预交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无息退还,资格预审通过而无正当理由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其预交的招标文件资料费不予退还。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投标单位直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2、接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冈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39070631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世兴庙商住楼701室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796-8241518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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