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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2 09:5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八)、钢结构工程
1、基本要求
(1)、在负温度下安装钢结构时,要注意温度变化引起的钢结构外形尺寸的偏差。如钢结构在常温下制作在负温下安装时,要采取措施调整偏差。
(2)、在负温度下施工的钢材,宜采用平炉或氧气转炉Q235钢、16Mn、15MnV、16Mnq和15MnVq钢。钢材应保证冲击韧性。Q235钢应具有-20°C,其它应具有-40°C合格的保证。
(3)、选用负温度下钢结构焊接用的焊条、焊丝,在满足设计强度要求的前提下,应选用屈服强度较低,冲击韧性较好的低氢型焊条,重要结构可采用高韧性超低氢型焊条。
(4)、碱性焊条在使用前必须按照产品出厂证明书的规定进行烘焙。烘焙合格后,存放在80~100°C烘箱内,使用时取出放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负温度下焊条外露超过2h的应重新烘焙。焊条的烘焙次数不宜超过3次。
(5)、焊剂在使用前必须按照出厂证明书的规定进行烘焙,其含水量不得大于0.1%.在负温度下焊接时,焊剂重复使用的间隔不得超过2h,否则必须重新烘焙。
(6)、气体保护焊用的二氧化碳,纯度不宜低于99.5%(体积比),含水率不得超过0.005%(重量比)。使用瓶装气体时,瓶内压力低于1N/m㎡时应停止使用。在负温下使用时,要检查瓶嘴有无冰冻堵塞现象。
(7)、高强螺栓、普通螺栓应有产品合格证,高强螺栓应在负温下进行扭矩系数、轴力的复验工作,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钢结构使用的涂料应符合负温下涂刷的性能要求,禁止使用水基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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