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3月30日—4月8日
内容摘要:2012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4月8日,省直单位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1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14日。
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2]10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二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精神,现就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7日。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门按照《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认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三)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3月30日—4月8日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修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全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在4月10日—13日进行。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直接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程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增设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后,并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省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请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从今年开始,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时,各市州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实时确认资格审核和缴费。请各市州在4月17日—20日期间完成数据核对及上报工作。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1日—14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
五、《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见附件2),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六、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我省在长沙、株洲、常德、娄底、郴州、岳阳6个市设置考点,上述市参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考试。其他市州参考人员在省直考区(长沙)参加考试。
七、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57号)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