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补报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的通知
河北省关于补报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的通知
我省部分已到期注册造价工程师因故未能及时申报续期注册,为方便这部分人员及时申报,经研究决定,注册中心于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补充受理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业务,请未申报延续注册人员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冀建执[2011]28号)要求尽快申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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