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2007年注册造价师办理延续注册的通知
关于对2007年注册造价师办理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精神,近期对2007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合格(即:注册证书编号为“建[造]07……”)及注册有效期已到期但仍未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请各造价咨询单位于2011年11月5日前将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师进行网上申报,并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黑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于延续注册期间申请跨省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在办理延续注册合格后再提交跨省级或跨部门变更注册。
望各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对造价工程师申报的网上信息、扫描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和完整,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Ο一一年十月九日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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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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