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大纲《理论与方法》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房地产估价程序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房地产估价程序的含义、作用和具体内容,特别是受理估价委托、制定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撰写估价报告和估价资料归档等工作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估价程序概述
一、房地产估价程序的含义
二、房地产估价程序的作用
第二节 获取估价业务
一、估价业务来源渠道
(一)被动接受
(二)主动争取
二、不应承接估价业务的情形
(一)超出了本机构的业务范围
(二)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
(三)自己的专业能力难以胜任
(四)估价业务有较大的风险
第三节 受理估价委托
一、受理估价委托概述
二、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一)估价基本事项之间的关系
(二)明确估价目的
(三)明确估价时点
(四)明确估价对象
(五)明确价值类型
三、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
(一)估价委托书
(二)估价委托合同
第四节 制定估价作业方案
一、估价作业方案的含义和内容
二、制定估价作业方案的思路
(一)拟采用的估价方法和估价技术路线
(二)拟搜集的估价所需资料及其来源渠道
(三)预计需要的时间、人力和经费
(四)估价作业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
第五节 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第六节 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一、实地查勘的重要性
二、实地查勘的工作内容
三、实地查勘程序和记录
第七节 求取估价对象价值
一、分析估价对象价值
二、测算估价对象价值
三、判断估价对象价值
(一)对各种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
(二)将各种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综合为一个结果
(三)确定最终的估价结果
第八节 撰写估价报告
一、估价报告的含义
二、估价报告的质量
三、估价报告的形式
四、估价报告的组成
(一)封面
(二)目录
(三)致估价委托人函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五)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六)估价结果报告
(七)估价技术报告
(八)附件
第九节 审核估价报告
第十节 交付估价报告
第十一节 估价资料归档
考试要求
1.熟悉房地产估价程序的含义
2.掌握房地产估价程序的作用;
3.了解估价业务来源渠道;
4.熟悉不应承接估价业务的情形;
5.熟悉受理估价委托概述;
6.掌握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7.熟悉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
8.熟悉制定估价作业方案;
9.掌握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10.掌握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11.熟悉分析估价对象价值;
12.熟悉测算估价对象价值;
13.掌握判断估价对象价值;
14.掌握撰写估价报告;
15.熟悉审核估价报告;
16.了解交付估价报告;
17.掌握估价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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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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