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课程讲义(19)

2011-06-01 15:52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4年新课已开通 开启备考之旅吧

  8.4 中途变更规划、设计

  发生合法的变更时,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如未作答复,视同接受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开发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由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8.5 保修责任

  是指开发企业对购买人承担的保修责任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辨析】两种保修责任

  施工合同的中保修责任

  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责任的保修期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购买合同中的保修责任

  是开发企业向购买人承担责任的保修期

  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

  【2006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其保修期从( )之日起计算。
  A.工程竣工
  B.物业验收合格
  C.购房人实际入住
  D.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付房屋

  【答案】D
  【解析】注意商品房的保修期与建筑施工保修期的区别。

  第四节 房屋租赁管理

  【本节主要内容】

  1. 屋租赁的概念及分类

  2.房屋租赁的政策

  3. 房屋租赁的条件

  4. 房屋租赁合同

  5.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6. 房屋租金

  7. 房屋转租

  1. 房屋租赁的概念及分类

  概念

  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分类

  按房屋所有权的性质分类

  公有房屋的租赁

  私有房屋的租赁

  按房屋的使用用途

  住宅用房的租赁

  非住宅用房的租赁

  办公用房租赁

  生产经营用房的租赁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阅读排行

更多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