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政工)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到各报名点办理。
携带资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注: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为成绩合格通知单,领取时只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办理时间:2011年6月30日之前,每周二、三、四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直考生到泰安市人才市场北楼211室办理,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办理。

相关资讯
- · 办理2024年天津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邮寄手续的通知
- · 关于2024年度海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 · 关于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 山东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关于天津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浙江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全国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汇总
- · 四川巴中关于领取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明)的通知
- · 辽宁朝阳关于发放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 · 四川宜宾关于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成绩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