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冲刺阶段我们应该做什么
冲刺可以分为两个步骤:听课和做题。
一、听课
前文中已经对听课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但是,这里所说的听课不同于前面所说的听课,前面的听课具有基础性质的听课,而这里听课则具有冲刺性质。
1.听课的必要性
(1)有利于将知识整体化
知识都是互相关联的,熟悉一个知识点也有利于对另一个知识点的掌握。
例如,《民法通则》中谈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形式合法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考生是需要掌握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合同法》中也谈到了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和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仔细阅读相关解释后会发现,这两部分的要件其实是同一个说法。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签订合同本身也是一个民事行为,自然就要符合民事行为成立的要件。这就属于知识点相关联的地方,复习的时候注意到这一点就很容易掌握了。
(2)有利于强化知识点
考试之前,由授课教师对整本书作一下归纳总结,将相关的知识点有机结合起来非常有助于巩固前面学习的成果,对随后的考试无疑会有很大的帮助。
2.如何听课
听课与前面谈到的听课是有差别的。此时的听课应该是有针对性地听课。因为考生在前面的学习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疑问存在。听课之前,将这些问题整理一下,带着问题去听课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此时的授课的时间一般都会很短,《法规》这门应该以5个课时(4个小时)为宜,因为它的知识点比较集中,所以听课的时候最好是集中精力去听,而不用跟着教师的思路在书上去寻找,那样容易由于查找而跟不上教师的思路,等听完、听懂老师讲课后再自己慢慢在书上查找一下相关的内容。
二、做题
做题阶段也是冲刺阶段的一项重要的环节。这一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正确选择习题集,二是积累并掌握正确、科学的解题技巧。
1.正确选择习题集
有的考生可能以为做的题越多越好,可事实并不尽然。《法规》这门课程中几乎全部都是法律条文,这些条文的用语都是很严谨的,改变了其中的一个字,其含义就可能会改变。所以,按照《法规》这本书来编制习题集,可以编出来成千上万道。如果考生盲目做题,就会陷入题海不能自拔。而这些习题有的不仅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具有很强的负面效应的。同时,对于法规中的话,未必各个作者的理解都是相同的,有的作者给出的答案可能就是错误的。
例如:选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是否正确?
很多辅导书中都认为它是正确的,因为法规中有明文规定。然而,它却是错误的。为什么呢?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了这个问题,必须招标的项目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所以,不能孤立看一个知识点。正因为上面的原因,所以,考生在做题之前一定注意选择正确的习题集。
2.掌握解题技巧
中国有句话,叫“熟能生巧”。做题之前,必须首先真正掌握了书中的知识,才能去做题,才能谈“技巧”的问题。
(1)数字型考点:
【例1】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C )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7日
B.15日
C.30日
D.3个月
此题答案是C.对于这种数字型知识点,原则上应该是以记忆为主,但是也并不是无规律可循。对于日期的规定,中外有很大的差别,外国的数字一般都是7倍数,如14天、28 天等,而中国的数字一般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10天、半个月、一个月等。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我国的《施工合同范本》参照FIDIC修改后,日子也都改成了7的倍数了。
(2)主体型考点:
这类题相对比较容易解决,考生具有一些相关的知识基本就可以解决问题。
【例题】建筑工程开工前,( B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很典型的主体型考点。而且对于某些建设行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来完成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对于这样的知识点,掌握起来并不难,考生只需要就记住一点,施工单位的任务就是施工、设计单位的任务就是设计,至于其他外部的事情基本都是由建设单位去完成的。掌握了这个主导思想就不难处理这类题目了。
(3)分类型考点:
【例1】代理的种类包括(CDE)
A.表见代理
B.无权代理
C.委托代理
D.法定代理
E.指定代理
分类属于非常直接的分类方式。因为这是书上的原文直接做成的题目。对于这样的题目,考生只能依靠记忆将书上的分类记住才能正确做出选择。这样的分类在书上并不多,主要的只有四五个知识点。
4)程序型考点:
这种类型的考点在书中很少,最值得关注的部分就是关于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
【例1】下列关于招标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编制标底、成立招标组织、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
B.成立招标组织、编制标底、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
C.踏勘现场、发售招标文件、编制标底、成立招标组织
D.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成立招标组织、编制标底
这种形式的试题大家是需要注意的,这是很容易出现的形式。这就要求考生要能记住整个招标的程序哪个在先,哪个在后。记住这个次序,就不能单纯地去记忆了,考生必须能够理解整个招标的含义以及每一步骤的工作,这样就会很容易理解,谁应当在先,谁应当在后了。
(5)混淆型考点
【例题】下面的行为中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D )。
A.承包商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B.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
C.承包商在投标时借用了其他企业的资质,在资格预审时没有通过审查
D.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业主改变了中标人
这是本书中一个重要的知识点,那就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是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所以,考生必须要精确地掌握两者的区别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于: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而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违约责任中的“约”指的就是合同中的约定,所以,如果没有生效的合同约定,就谈不上违约了。2)缔约过失责任强调当事人一方要有过错,而违约责任不管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只要事实上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做或没做好就要承担违约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强调另一方当事人要有实际损失,而违约责任则并不强调守约方是否实际有损失。
(6)条件型考点:
【例1】下面的条件中不属于申请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是(BE)
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需要拆迁的,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C.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
D.按规定已经委托了监理
E.建设资金已经百分之百到位
这就是对申请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考查。由于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很多,所以,不可能将那八个条件都罗列出来,肯定是选取其中的几个来考查。而且一般来讲应该是采用排除式出题比较合理,否则会有遗漏条件的嫌疑。考生必须要真正理解为什么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有这些条件才容易记住这些条件,不可机械性记忆这几个条件。书中符合这种类型的知识点也很少,考生可以对这有限的几个知识点给予特别的关注。
(7)理解型考点:
【例题】关于债务的说法正确的是(BE)。
A.债只能表现为钱
B.债可以表现为行为
C.只要当事人互负债务,就可以抵消
D.只要当事人死亡,债就解除了
E.债权的实现需要相对人的积极协助
这是考查考生对债这个概念的理解。对于债,抓住其本质是“义务”就容易理解了,因为义务表现的形式就很多了。否则考生容易局限在“欠债还钱”的圈子里,认为债就是钱。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几个选项,对于A项,明显是不对的,它就是刚才所说的局限在欠债还钱的圈子里了。对于C项,我们知道抵消是有条件的,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抵消,那就是数额对等、种类相同并且已到履行期限。目前只有一个条件,显然是不妥的。对于D项,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是有条件的,只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债”才能够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对于E项,是正确的选项,这是书中的原文,因为债权能否实现不一定,如果债务人不还钱,这个债权就实现不了。所以,需要相对人的积极协助。
书中这样的知识点很多,所以在精读阶段一定要将这些知识点弄清楚
(8)选择型考点:
【例1】合同中的标的物为执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合同中约定了由甲公司向乙交付货物,则(AB)
A.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B.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C.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D.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如期交付标的物,遇价格上涨按照订立合同时价格执行
这个知识点是最典型的选择型考点,这道题出现的形式还是比较直白的,它也可以变换一下形式,通过具体的数据来让考生选择。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关于对这类题的准备,前文已经做了讲解,这里不再重复。这类型的知识点不多,除此之外,还有一处需要考生注意的,那就是工程保险中关于保险期开始和终止的知识点。
(9)关系型考点:
这种考点有一定难度,它要求考生对知识有了深刻地理解才能够选出正确的答案。而且书中这种类型的知识点也很多。所以,考生在精读的时候就要注意将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一下处理。
【例1】某建筑公司没有委托某甲采购水泥,某甲却以该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为之订购了一批水泥,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CD)。
A.甲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无效
B.某甲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
C.只有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该合同才成立
D.如果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则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E.如果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则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某甲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考查代理关系中各方关系的知识点,更确切说是在考查“表见代理”这个知识点。这个知识点是难点。要想做出正确答案,必须要正确理解“表见代理”。但是,在书中并没有明确写出表见代理这个概念。在书中只有相关的法条描述:“《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要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就需要授课教师向外延伸一下,向学员介绍一下关于表见代理的知识。
(10)禁止型考点:
【例1】下面的行为中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是(ABD)
A.投标者互相约定抬高投标价
B.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标底
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
D.招标人将其他投标人的情况告之某投标人
E.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为什么要对一些行为予以禁止?这是因为那些行为违法,不予禁止的话将损害国家或集体的利益,这是解这类题的基本思路。上题中ABD项都符合这个特点,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C项却不是,尽管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将会被作废标处理,但是并不意味着这是违法行为,因为它不涉及别人的利益。对于E项,是合法的行为,这一点,《招标投标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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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024年9月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6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起陆续公布
合格证领取
查分后2-3个月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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