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办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对造价工程师进行补充办理延续注册工作。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报注册中心。
具体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和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二〇一〇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鲁建执注字[2010]136号)文件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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