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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现行房地产税收

2011-02-18 11:20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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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税收的征管

  五条

  1.4 现行房地产税收

  房地产税收

  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

  契税

  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2. 房产税

  纳税人

  课税对象

  计税依据

  税率

  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减税、免税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地产政策

  【2007年】

  对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相关规定有( )。

  A.自用的工业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B.自用的工业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计税税基

  C.商业用途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D.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易屋建筑的有关规定纳税

  E.地下人防设施免税

  【答案】ACD

  【解析】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2006年】

  学校兴办的招待所用房,可免征房产税。 ( )

  【答案】 x

  【解析】

  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学校兴办的校办工作、校办企业、商店、招待所等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2005年】

  下列不应免征房产税的是( )。

  A.职工自用住房

  B.企业创办的类学校用于教学的房产

  C.产权不确定的及有纠纷的房产

  D.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危险房屋

  【答案】C

  产权不确定以及有纠纷的房产,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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