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城市房屋拆迁
1.2 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体制
主管部门
国家一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是拟定房屋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地方一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分,其职责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协管部门
县级以上政府的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土管部门负责与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重点】地方拆迁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12项)
拆迁许可证的审批
延期拆迁的审批
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管理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
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
拆迁裁决
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
建设项目转让的管理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
对拆迁违法行为的查收
对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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