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相关法规》:功能系统分析
4.功能系统分析 功能的分类 | 按照重要程度分类,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 按照功能性质分类,功能可以分为使用功能和美学功能。 按照用户需求分类,功能可以分为必要功能和不必要功能。 按照量化标准分类,功能可以分为过剩功能与不足功能。 按照总体与局部分类,功能可以分为总体功能和局部功能。 | |||||
功能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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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整理工作程序 | 编制功能卡片è选出最的基本功能è明确各功能之间的关系è对功能定义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取消è把经过调整、修改和补充的功能,按上下位关系,排列成功能系统图。 | |||||
功能计量 | 整体功能的量化 | 整体功能的计量应以使用者的合理要求为出发点,以一定的手段、方法确定其必要功能的数量标准,它应能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充分满足使用者的功能要求而无过剩或木足。整体功能的计量是对各级子功能进行计量的主要依据。 | ||||
各级子功能的量化 | 产品整体功能的数量标准确定之后,就可依据“手段功能必须满足目的功能”的要求的原则,运用目的——手段的逻辑判断,由上而下逐级推算、测定各级手段功能的数量标准。各级子功能的量化方法很多,如理论计算法、技术测定法、统计分析法、类比类推法、德尔菲法等,可根据情况灵活选用。 | |||||
说明 | 关注功能整理工作程序和功能计量的具体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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