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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掌握构筑物满水试验的规定

2010-12-06 14:49  来源:  字体:  打印

  1K414014掌握构筑物满水试验的规定

  一、水池满水试验前的必备条件

  满水试验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池体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的砂浆已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2)池内清理洁净,池内外缺陷修补完毕;

  (3)现浇钢筋混凝土池体的防水层、防腐层施工之前;

  (4)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池体施加预应力且锚固端封锚以后,保护层喷涂之前;

  (5)砖砌池体防水层施工以后,石砌池体勾缝以后;

  (6)设计预留孔洞、预埋管口及进出水口等已做临时封堵,且经验算能安全承受试验压力:

  (7)池体抗浮稳定性满足设计要求;

  (8)试验用的充水、充气和排水系统已准备就绪,经检查充水、充气及排水闸门不得渗漏:

  (9)各项保证试验安全的措施已满足要求;

  (10)满足设计的其他特殊要求。

  二、水池满水试验的准备 

  (1)选定好洁净、充足的水源;注水和放水系统设施及安全措施准备完毕。

  (2)有盖池体顶部的通气孔、人孔盖已安装完毕,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照明等标志已配备齐全。

  (3)安装水位观测标尺;标定水位测针。

  (4)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

  (5)对池体有观测沉降要求时,应选定观测点,至测量记录池体各观测点初始高程。

  三、水池满水试验程序

  四、水池满水试验要求

  (一)池内注水

  1.向池内注水宜分3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l/3.

  2.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3.每次注水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检查。

  (二)水位观测

  1.利用水位标尺测针观测、记录注水时的水位值;

  2.注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确度应达l/10mm;

  3.注水至设计水深24h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

  4.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5.测定时间必须连续。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时,须连续测定两次以上;

  (三)蒸发量测定

  1.池体有盖时可不测,蒸发量忽略不计。

  2.池体无盖时,须作蒸发量测定。

  3.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时测定水箱中蒸发量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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