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1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资料: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2010-11-12 11:23  来源:  字体:  打印

  三、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结果,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调整措施可以分为:

  (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人,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3)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掌握施工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等的一切改变都属于合同变更。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变更的管理也主要是进行工程变更的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原因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