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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造价工程师《计价与控制》知识点归纳(30)

2010-11-09 09:21  来源:  字体:  打印

  (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勘察现场

  (1)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投标人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情况。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和勘查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建设项目投标

  (1)按照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标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作备选标。

  (2)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内容:

  1)投标函;

  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表格格式,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七)开标、评标和定标

  在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开标、评标和定标是招标程序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我们将在第二节中给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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