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战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战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当前,全省城市建设战役正在紧张实施,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努力打造城市建设战役精品工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五大战役”顺利实施的通知》(闽政办〔2010〕23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大干150天,打好城市建设战役,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和看得见的变化,使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和提升,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结合我省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把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建设战役工程质量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安全,坚持质量标准和安全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坚决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真正实现又好又快。
二、主动融入,强化监管
市政道路设施建设改造、城市景观综合整治、架空线路下地、城市绿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城市建设战役项目,涉及面广,民生性强,监管难度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融入,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监管工作中去。要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管队伍技术优势,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帮助,督促各方主体加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设区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按照省厅《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闽建建〔2010〕50号),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已开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按照省厅《关于打好城市建设战役的通知》(闽建城〔2010〕22号),做好全面围挡,统一封闭并推行文明施工。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在当前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各方主体,更要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约束机制,为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提供坚强保障。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配足项目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安全职责,科学有序组织施工。要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强化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单位要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配备技术精湛、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监理,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努力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宣传引导,争先创优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加以引导。一要加强对城市建设战役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为战役添砖加瓦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宣传,同时加大“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和市优质工程创建力度,积极推广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三要在城市建设战役实施过程中努力创建一批优质工程和示范工地,充分发挥样板引路的作用,带动全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左右
大纲 / 教材
6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下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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