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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小抄1

2010-10-14 09:59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法律关系组成:主体、客体、内容2、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智力成果)。

  4、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5、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法律关系的终止。

  6、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7、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8、法律事实分事件、行为。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9、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

  10、委托代理: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则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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