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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前练习13

2010-10-14 09:3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第61题试题答案:CE 知识点: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9:房地产转让的分类; 1.根据转让的对象,可以分为:地面上有建筑物的转让和地面上无建筑物的转让。地面上无建筑物的转让又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2.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可以分为: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3.根据转让的方式,可以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入股等行为;无偿转让主要包括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等行为。

  第62题试题答案:CD 知识点: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30:租赁合同的自然终止和人为终止包括的情形; 自然终止主要包括: 1.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条款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人为终止主要是指由于租赁双方人为的因素而使租赁合同终止。由于双方的原因而使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发生上述行为,出租人除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外,还可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63题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第七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 ☆☆☆考点11: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 房屋权属登记按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公告、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等程序进行。 1.受理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一般采用“三审定案” 的方法,即采用初审、复审和审批的方法)。 3.公告。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申请补发,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方可予以补发房屋权属证书。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64题试题答案:BCD 知识点:第七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 ☆☆☆考点11: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 房屋权属登记按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公告、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等程序进行。 1.受理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一般采用“三审定案” 的方法,即采用初审、复审和审批的方法)。 3.公告。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申请补发,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方可予以补发房屋权属证书。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65题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第八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考点2:税收制度的概念;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总规范,是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是税收制度的主体。 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附加、加成、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组成。

  第66题试题答案:ACD 知识点:第八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考点14: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开征的一种税。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 2.城建税实行的是地区差别税率,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按缴纳“三税”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缴纳城建税:一是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说“三税”是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和营业税附征并专门用于教育的一种特别目的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在城市一般为营业税的3%.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通常也称作“两税一费”。

  第67题试题答案:ACD 知识点:第十章 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16:物业管理委托方; 物业管理的委托方是业主。按物业产权归属,物业管理的委托方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公房出售单位和业主大会三类主体。

  第68题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第十章 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11: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的约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依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制止、处理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4.要求委托人协助管理。 5.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经营服务管理业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监督。 3.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代管基金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4.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69题试题答案:AD 知识点:第十章 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5:物业管理的策划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包括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制定物业管理方案、选聘或组建物业管理企业3个基本环节。 上述3个环节的特点均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来主持的。这3个环节是物业管理全面启动和运作的必要先决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70题试题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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