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 16:02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本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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