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9 17:1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计划开始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并确定项目分期分批的开工、竣工日期。
2)编制施工计划应根据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应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指定的日期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计划中出现进度偏差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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