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13:43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自然人出资,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个人发起设立,组织形式有:
①合伙制。由2名以上(含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合伙发起设立。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对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有限责任制。由3名以上(含3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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